有别于传统与行人路分隔的单车径, 启德发展区内的13公里共融通道采用行人及骑单车人士共用同一空间的概念,能优化区内休憩用地的连系,供市民作休闲及娱乐之用。共融通道将连接多个休憩用地,包括宋皇台公园、启德河、启德体育园、都会公园、前跑道区两旁的海滨长廊、观塘海滨花园等。
启德海滨花园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场地。现时该场地内的共融通道是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根据《游乐场地规例》在启德发展区休憩用地内拨出地方作为共融通道供市民骑单车、三轮车或滑板车。除轮椅或婴儿车外,任何人不得在共融通道外乘骑任何车辆。
11岁以下儿童在共融通道上骑踏单车或三轮车时,须由成年人陪同。
骑单车人士可以把单车或三轮车暂时停放在共融通道附近的指定停泊位置,但连续停泊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不可以。
不可以。
使用位于休憩用地内共融通道的人士,须遵守该休憩用地的规例。若该休憩用地非「宠物共享公园」,则不能携宠物入内。
在共融通道开放初期,可骑单车的路段不多,政府未有计划安排租借单车服务。随着余下共融通道路段逐步开放和市民逐渐认识共融通道,政府会因应需求考虑安排承办商以租赁单车方式提供服务。
考虑到共融通道是行人及骑单车人士共用的通道,主要是用作休闲康乐用途。为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并让市民可以更写意和舒适地使用共融通道,因此禁止市民骑电动或机动单车使用共融通道。
在行车道、行人路及单车径包括共融通道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例如: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轮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电动单车等)违反《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属法例,以及其他相关法例。
巿民可在共融通道进行滑板车活动。不过,为让市民可以更写意和舒适地使用共融通道,因此禁止市民以其他轮式装置使用共融通道。
在行车道、行人路及单车径包括共融通道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例如: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轮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电动单车等)违反《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属法例,以及其他相关法例。